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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版
时间:2025-04-13    来源:ECOPV    分享:

  针对新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发布“问答(2025版)”,从七个方面,包括:定义和分类 、行业管理 、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项目运行 、其他,解答了常见的73个问题,系统性解读了从业人员对新版管理办法的各种疑问。摘录部分解答如下:

  1、一般工商业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电压等级≤10kV、总规模≤6MW,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均为大型工商业项目。

  案例1:某用户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是10千伏,拟建设 8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超标,为大型工商业项目;

  案例2:某用户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是35千伏,拟建设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压等级模超标,为大型工商业项目;

  2、用户与电网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是 220 千伏,是否可以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可以!

  3、对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光伏投资主体(备案主体)与用电主体是否必须一致?

  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特指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的大型工商业 分布式光伏;

  对于接入用户侧电网且与公共电网有连接点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可以不是同一法人主体

  4、“ 附属场所”是否包含与建筑物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闲置空地,还是仅指构筑物?

  答:当构筑物和闲置空地与建筑物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可按照“ 附属场所” 相关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如果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有多个建筑物,每个建筑物有独立的产权证,在这些建筑物上建设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按照 1 个项目建设,还是按照多个项目建设?

  答: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多个建筑物,

  如果均对应同一用电户号,应按照 1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如果对应多个用电户号,可按照多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6、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是否可以有多个备案主体?

  答: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投资主体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确定备案主体,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7、在各类道路上方或边坡上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那种类型管理?

  答:如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建筑物以及与该建筑物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上或道路边坡上,可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发电管理。

  其他情况按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8、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否可以合并备案?

  答:对于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满足投资主体相同、备案机关相同、单个项目的建设场所、规模及内容明确,允许合并备案并分别接入电网。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不能合并备案

  更多精彩解答参考原文件!

  点击链接立即下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pdf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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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向社会更好宣贯《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编写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现予以公布,供各单位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工作中参考。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将根据有关情况更新完善。

  联系方式:010-81929501(传真)

  附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问答(2025年版)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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