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3月光伏行业最新政策汇总
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3月全国共发布7项光伏相关的政策,其中,国家政策2项、地方政策5项。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ECOPV)与大家分享:
光伏相关政策
国家层面
01.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
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支持铝加工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供定制化、功能化、专用化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加强上下游对接、打造样板工程等方式,扩大铝产品在市政设施、汽车、光伏、家具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规模及层次,拓展消费潜力。
扩大铝消费重点方向。以铝节铜:民用建筑铝合金电缆,光伏、风电电站铝导体电缆及铜铝复合材料,电力电气设备用铜铝复合导电排,铝及铜铝复合电磁绕阻线,通信设施屏蔽材料,汽车热交换器散热片,冰箱、空调热交换器换热铝管等应用场景。
以铝代钢:全铝厢式商用车,新能源乘用车铝部件,全铝公交车,城市照明及交通信号灯杆,光伏型材,铝合金护栏,铝合金人行过街天桥,铝合金脚手架,铝合金建筑模板,铝合金房顶板、外墙板及屋面瓦,铝合金活动板房,铝合金集装箱箱体等应用场景。
02.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4日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认真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接网程序,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与能源、电力等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平衡各类新能源发展需求,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并组织电网企业及有关方面根据实际需要加强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及其他提升消纳能力的措施,保障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组织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营造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不得侵害农户利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将“千家万户沐光行动”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加强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建设与乡村建设相关工作衔接,系统开展屋顶资源普查,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形成针对本地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的典型设计方案,使分布式光伏成为提升村容村貌的新元素、新风景。
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开发企业的专业力量,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设立村、镇等多层次的能源服务站,提供专业化服务,做好自然人户用光伏运行维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电力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农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省市层面
01.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打造东中部产业向西转移重要承接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4日
发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到2030年底,甘肃省工信领域产业转移项目到位资金较2025年翻一番,承接产业转移环境明显改善、承接能力持续提升,吸引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的优势凸显,形成石化化工、冶金有色、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副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产业转移项目对全省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成为东中部产业向西转移的“首选地”、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实施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提升优化工程。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有序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重点发展发电机、齿轮箱、逆变器、氢能装备、核能装备等关键核心部件与系统集成。承接“发输储用造”全产业链、“研产装运维”全生命周期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相关产业。东部以江苏、福建等省份为重点,承接海上风电装备、光伏逆变器产业。中部以江西、湖南等省份为重点,承接储能系统、氢能装备产业。
2025年,围绕加快建设发电机、齿轮箱、逆变器、液压装置、氢能装备、核能装备等关键核心部件,紧盯风光电项目,重点招引风电光伏关键核心部件项目及系统集成企业。全年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782亿元。到2030年底,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85亿元。(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商务厅)
实施电子产业提级融合工程。全面提升集成电路封测产业链发展能级,推动打造国家西部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基地。重点承接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业,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研发光伏产品及设备、系统集成技术、控制及监测系统,积极招引AI服务器、场景应用、大模型开发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通信系统、数字接收终端、智慧家庭终端等设备。东部重点承接半导体封装材料产业、新型显示器件关联产业、消费电子零部件产业、电子化学材料产业;中部重点承接电子级磷化工、稀土永磁材料、高端铜箔制造等关联产业。
0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3月5日
发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内容
方案提到,推进省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在医学影像、核科学与技术、文物保护、风光电新能源等领域建设省科学数据中心。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重点任务,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方面,加快风电、光伏、光热、氢能、储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研发和装备研制,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构建多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重点任务,未来能源方面,研发新型品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相关电子专用设备,加快发展新型储能。聚焦核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打造“采集一存储一运输一应用”全链条未来能源装备体系“。
0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6日
发布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主要内容
方案指出,重点领域包括绿色高载能型园区,重点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承接发展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绿色高载能产业,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强清洁能源就地转化利用,探索水、风、光、氢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自发直供+广域离网”模式,建立新型能源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耦合发展机制,促进产业布局、空间布局、绿电布局匹配融合。有序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淘汰低效落后用能设备,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路径包括:清洁能源规模利用。探索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等电力资源匹配对接,创新实施“隔墙售电”政策,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直供和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园区内部及周边光伏、风电资源应建尽建,促进绿色能源替代。加快布局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锂电池、钒液流电池、氢能、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智能微电网,建立“源网荷储充放”能源供应系统,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园区绿色能源稳定供应。
0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上海市粮仓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2日
发布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要内容
方案提出,推动“光伏+粮仓”应用,新建平房仓、楼房仓等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他仓型宜建尽建。改造的平房仓、楼房仓等屋顶光伏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到2027年,市内仓顶光伏装机容量1.5万千瓦以上。
重点任务有:
(一)加大粮仓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既有粮仓屋顶资源开发利用,经鉴定评估(包括屋顶的结构强度、承重能力、防水性能以及使用寿命等)符合建设要求前提下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新建粮库,应同步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各区要结合本区粮仓情况,持续开展既有屋顶资源梳理排查,建立符合安全条件的屋顶资源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开发。
(二)积极发展粮仓综合能源服务。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适度配建储能系统。在光伏项目相对集中、上网电量较大的区域,在确保储粮安全和经济性合理的前提下,鼓励按照区域装机容量的一定比例配置储能系统。大力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稳步发展用户侧储能。
(三)健全商业运营模式。统筹粮食领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链协调管理,建立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项目开发管理机制。支持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新能源企业打包式、跨行业承接粮食领域光伏改建项目,平衡项目收益;鼓励粮食领域企业自建自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光伏开发建设运营。
(四)做好粮仓光伏消纳保障。电网企业应优化配电网规划设计运行,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优化粮仓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确保配套电网与粮仓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实现应接尽接。
(五)加强标准规范与政策引导。做好粮仓光伏建设标准指引,用好市级、区级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支持政策等。
05.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9日
发布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持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抽水蓄能装机累计不少于988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46%以上,新增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24%左右。(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