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回收】《生态环境法典》升级“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提高违规成本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生态环境保护推入了法典化治理的新阶段。
此次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几项制度升级尤为关键,其中之一是“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第1060条),在《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原有规定基础上的系统性升级。
以往,“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中。这种碎片化导致不同法律在执法主体、适用范围、触发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易引发“同案不同罚”。《生态环境法典》则整合了这些分散的规则,为执法提供了统一、清晰的依据。这一变化带来了三个核心升级:
扩大适用范围:
《环境保护法》的按日计罚主要针对“违法排放污染物”;
《大气污染防治法》则限定于该法列明的以下四类行为: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四)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生态环境法典》将适用范围扩展至“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废弃物或者其他物质”。这意味着所有类型的污染都可能面临按日计罚,填补了之前土壤、噪声等领域的空白。
精确触发条件:
明确罚款基数:
《生态环境法典》中按日连续处罚的升级条款,为组件回收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这一机制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有助于引导产废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合规渠道处置退役组件,从而为正规回收企业创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随着法规的逐步落地,这将推动行业加速向标准化、高值化的梯次利用与材料回收方向转型,助力千亿级回收市场稳步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法条链接:

